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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衛生署與內地簽署藥品及醫療器械監管協議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邵明立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衛生署林秉恩醫生,於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四日在香港簽署“衛生署與內地藥品及醫療器械監管協議”,該項協議旨在推動兩地在藥品及醫療器械監管領域的交流與合作。
衛生署署長林秉恩醫生在簽署儀式上致辭表示,協議讓雙方通過合作提升兩地對藥品及醫療器械的管理水平。鑑於市民對西藥、中藥和醫療器械的安全、品質和功效的要求的提高,透過兩地在藥品及醫療器械監管領域的交流,協議將有利於擴大雙方在保障市民健康方面的合作領域。
協議涵蓋廣泛的醫療規管合作範疇,包括加強藥品及醫療器械監管體系和法規交流、產品註冊及安全信息溝通、生產質量管理規範的交流、人員培訓、中藥材監管以及中西藥臨床試驗監管方面的合作和交流。雙方亦藉此機會建立高層會晤機制,並可根據需要安排專家不定期召開工作會議。
來源:
香港政府衞生署網頁 www.dh.gov.hk |